- 鼻咽癌復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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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 袁葆琳 主任醫師

鼻咽癌患者放療以后,應該進行規律的隨訪和復查。復查的主要目的是便于主治醫生對腫瘤控制的情況、放療后的不良反應給予評價和處理。另外,可以早期發現有沒有復發或者轉移的情況,以便盡早的干預和治療,對腫瘤的控制及預防起著積極的作用,治療費用也會相應的減少。通常情況下在出院的第1-3年內,要每3個月復查一次,最長不能超過4個月,每年要做3-4次全面檢查,包括實驗室檢查指標、胸部正側位片、腹部檢查、鼻咽部的核磁等等。放療后第4-5年內,每4-5個月要復查一次,最長不能超過半年,每年至少要做1-2次全面的檢查,5年后每年復診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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