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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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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 張鴻 主任醫師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診斷依據,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診療方案試行第8版修訂版,指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診斷,應根據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進行綜合判定。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作為首要的診斷標準,其次流行病學史一共包括以下內容:1、發病時間內具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者居住史;2、接觸過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或者無癥狀感染者;3、發病時間內接觸過來自病例報告社區的發熱,或者具有呼吸道癥狀的患者;4、聚集性發病。臨床表現具體如下:1、發熱和或呼吸道癥狀等相關癥狀;2、具有新冠肺炎的影像學表現;3、在發病早期白細胞的計數,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淋巴細胞計數正常或降低。具有流行病學史,并具有臨床表現中的2條,即可確診為疑似病例。沒有流行病學史具有臨床表現中的3條,或者沒有流行病學史具有臨床表現中的2條,但是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陽性,也可以被確診為疑似病例。疑似病例在具有實驗室檢查的支持,可以是確診病例,確診病例的確診依據,包括2條,如下:1、新冠核酸檢測陽性;2、沒有接種過新冠疫苗的患者,同時IgM抗體和IgG抗體陽性。另外疑似病例在具有確診依據中的1條,即可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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