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交往時,身為女大學生的她沒有開口問他的學歷和收入,因為她覺得這樣太功利。
●得知他是初中學歷后,她并不介意,但他父母擔心學歷較高的她會利用自己的聰明“耍”他。
●于是他的家人處處防備她,一會兒催結婚,一會兒簽協議,讓她不知所措……
傾訴女主角:田田(化名),32歲,公司職員故事男主角:阿立(化名),32歲,職業不詳
由于田田出差,我
們的見面延后了一個星期。田田說,工作上的忙碌能讓她少想一些家里的事情。現在她的生活很簡單,除了孩子就是工作,和單身時差不多,因為她的婚姻已經只剩一個形式了。
戀愛,我從不問學歷
我是1994年來上海讀大學的。大二那年,我們宿舍的同學和一些外校同學組織聯誼會,由此我認識了同學的朋友阿立。阿立和我同歲,他已經工作好多年了。后來我們又聚了幾次,我和阿立又有了見面的機會,我也感覺到了阿立對我的特別照顧。
阿立工作的地方離我學校很近,他經常過來找我玩,去食堂吃飯的時候,他會經常幫我給飯卡加錢。我家里有兄妹四個,我是最小的一個,父母都是一般收入,供我讀書很不容易。對于阿立的幫助,我既歉疚又感激。
那時候,為了補貼生活,我在外面做兼職家教,常常很晚才能回去。阿立時常在下班后趕到學生家樓下等我,把我送回學校。碰上他加班,就囑咐他的朋友替他來接我,他說怕我一個人會有危險。
有一次,阿立看到一個女同學時告訴我,他曾經想過追那個女孩,可后來看到了我,就追了我。我覺得他挺坦誠的。慢慢地,我們走得越來越近了,我從不問他的學歷或者是收入,因為我覺得那樣太功利、太世俗。我覺得只要他對我好,我喜歡他,那些都不會是問題。
交往了四個多月后,有一天我們一起到市中心玩,他說帶我去一個地方,但是一路上都很神秘。最后我們來到了一幢居民樓里,走進去之后我才知道他把我帶到了他家里。我站在門口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在他母親的招呼下只得進了門。他母親對我很客氣,她還告訴我,阿立從來沒有帶過女孩子回家,我是第一個。
回去的路上,我對他的自作主張有點生氣。阿立解釋說因為怕我拒絕,所以沒有事先跟我商量。然后他提出讓我做他的女朋友,我答應了。
那時我才知道,阿立初中畢業就工作了,在工廠做技術員,收入還可以。他一直很為我驕傲,說他找了個大學生女朋友。
和他在一起,他總是很遷就我,而我也喜歡凡事替他拿主意。等到我畢業后,戶口遷回了老家,工作則找在了上海。父母勸我回家鄉找工作,我不肯,只好坦白了已經交男朋友的事實。父母讓我把阿立帶回家看看,阿立跟我一起回去了一趟。人情世故的東西他都很在行,我的父母對他很滿意。
我當時的工作在郊區,一周只能和阿立見一次面。公司里有男孩子追我,條件比阿立好很多。我無意中和阿立說起,他一下子敏感起來,說我嫌棄他了。后來只要一吵架,他就會說我嫌棄他。到后來他居然找了個女孩子跟我示威,最后我們彼此道歉,答應重新開始。
結婚,成了一個協議條款
為了兩人能常常在一起,我跟公司打報告調到市區工作,根據上海當時的人才引進政策,我可把戶口遷到上海。但是公司不能幫我落戶,我必須自己找到落戶的地點。我在上海無親無故,能考慮的就只有阿立。阿立是知青子女,他姐姐的戶口回來了,他的還在外地。我只好讓他幫我和家里商量商量。他們家答應了此事,但是提出了三個條件:第一,我要答應跟阿立結婚;第二,我只擁有房屋的居住權而沒有所有權;第三,要是以后我和阿立離婚,房產跟我無關。雖然我明白他們的擔心合情合理,
但心里總歸有那么一點不舒服;我父母已放心地把我交給他,可是他家人卻在防我,這算什么呢?可我和阿立畢竟有好幾年的感情,他也勸我不要和他家人計較。于是我答應了他們的要求,但提出了一點意見:離婚如果是我提出來的,那房產跟我無關;可要是阿立提出來的,那就另當別論。我和他家人寫好了協議,我的戶口便遷到了他家里。
沒多久,他父母就催著我們把結婚證領了。他們覺得我是大學生,腦子肯定比阿立好,要是我耍他一把就糟糕了。雖然結婚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可被他們一催,我就有些猶豫起來。經過反復考慮,我還是跟他去領了結婚證。因為沒有積蓄,我們沒拍婚紗照,只是叫了幾個同事吃了頓飯。雖然我覺得形式不重要,但一生才一次的大事辦得如此潦草,我心里總是有點不舒服。
結婚后,我們和他母親、姐姐等住在一起。只要阿立不回家吃飯,他母親就很少買菜,這讓我覺得很不是滋味。我懷孕后,他們也沒有對我額外照顧,所以我跟他們并不親,平時很少說話。
兒子出生后,阿立決定辭職自己開公司,我們把積蓄都投了進去。那時候,家里的老房子要拆遷,根據家里現有的幾個戶口,我們拿到了一筆動遷費。我和阿立已經打算好,我和兒子名下的錢用來作為買新房的首付,其他的錢給他做生意用。但他母親不肯把他們名下的那部分錢拿出來。因為急著買新房,我把我和兒子名下的錢拿去付了首付,不足部分用我的名字向銀行申請了貸款,新房子的產證上只寫了我和兒子的名字。阿立因為戶口不在上海,就沒有參與貸款,他同意了我對產證的處理。從此以后,雖然我們一大家子人仍然住在一個屋檐下,但是彼此的矛盾更大了。
有家,卻見不到丈夫
由于阿立的生意做得不好,一家人都有點埋怨,我倆也經常為了經濟問題吵吵鬧鬧。當我發現他偷偷把我存給孩子的錢拿去用之后,我們大吵了一次。平時我的收入要養孩子要還房貸,已經很緊了,難道他就沒有一點家庭責任嗎?我提出以后的房貸由兩人共同承擔,每人還一半,他答應了。
然而他屢屢拖欠銀行的貸款,銀行催款通知寄到家里,我們不免又要起爭執,結果他索性很少回家,一兩個星期才回來一次。有一次,我在他口袋里翻出一張女人的照片,我氣得哭起來,把他父母也驚動了。在爭吵當中,我提出了離婚。阿立又是解釋又是保證,答應以后再也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了。此后的一段時間,他每天都回來,貸款也按時還,改變了不少。
我們倆的矛盾算是平息了,可是,我在爭吵中說出的“離婚”二字卻在他父母耳朵里生了根。雖說我跟他們家有過關于房產的協議,可那是針對老房子的,新房子產證上只有我和兒子的名字,他家人怕萬一我們離婚,我會把這筆錢獨吞。于是他母親提出,剩下的貸款由他姐姐幫忙還清,讓姐姐的名字也寫到產證上去。阿立私下勸我,貸款還清了對我們肯定有好處,讓我答應下來。可變更產證名字必須先還清貸款,他們怕先還錢對他們不利,于是想到了另外一個途徑——上法庭。他母親跟我商量,假裝上法院告我,說我剝奪了他們應有的權利,只要法院判下來,那就可以先變更產權再還清貸款了。
我答應考慮兩天。可沒等我表態,法院的傳票就來了。本來還想配合他們的,可是他們根本就不尊重我,這讓我很生氣。他們居然還叫了很多親戚來做我的工作,讓我庭外和解。我一下子成了全家的矛盾中心,實在受不了,只好搬到朋友那里住。考慮到不想讓阿立為難,我最終答應了和解的要求。有了法院的判決書,產權變更就沒有問題了。隨后,他家人把產證和戶口本都拿
走了。那段時間,我住在朋友那里,好客的朋友家里還有另外一個女性朋友住著。阿立幾次上門勸我回家,他就和這個朋友就認識了,而且越來越親密。朋友看不下去,把這事告訴了我,我終于發現他們不僅在上海經常見面,而且一起出去玩過,只是借口出差把我蒙在鼓里,最后甚至在外面租房子一起住了……
事態竟然發展到這個地步,我很絕望。一天夜里,我把家里能找到的藥片全吞到了肚子里,然后打電話叫阿立回來。阿立接到我父母的電話匆忙趕到家時,我已經昏迷了。等到我洗胃之后蘇醒過來,阿立卻對我說,我這樣做讓他更看不起我了。
阿立提出讓我們分開一段時間,然后就再也不回家來了。雖然我和他家有過協議,如果離婚我將放棄房產的一切權利,可是,既然喚不回他的心,又何必勉強維持婚姻呢?考慮了很久,我決定放棄我的權利,提出離婚,雖然心里覺得很不公平,但我別無選擇。
但是當我找他談離婚的事情時,他卻說不想離婚。平時他只是打幾個電話,人從不回家。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一年多。其間我也反省過,希望通過改變自身來改善這樣的情況,可是依然沒有用。我死心了,名存實亡的婚姻形式何必留戀呢?
我繼續聯系他談離婚的事情,可他還是避而不見。后來我從他親戚那里了解到,阿立之所以不跟我離婚,是想等結婚10年之后可以回上海落戶,現在已經是第8年,再拖上一陣子,他的戶口就能回來了。因此,他現在是能拖就拖。
有時候,我也很想成全他,反正我暫時也沒地方可去,不離婚還能有個地方住,還能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我父母也勸我,能湊和著過就湊和著過吧,夫妻總是原配的好,而且要為小孩考慮。可是,分居這么久了,他從來沒有回來看看孩子,而且在外面有了別人。而我,已經三十出頭,婚姻磨平了我許多的棱角,也許離婚才對我的將來有好處。
現在,我過的就是這樣一種生活:有家,但丈夫天天不在。有時我寧愿像未婚小年輕一樣,在單位多加幾個班也不愿意回家,因為一想到自己的婚姻,就覺得那是一種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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