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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疾病: 感冒 肺結核 前列腺炎 頸椎病 便秘 痔瘡 乙肝 脂肪肝 高血壓 冠心病 中風 糖尿病 痛風 老年癡呆 癲癇 陰道炎 乳腺增生 無痛人流 牛皮癬 白癜風 淋病 腫瘤 |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不能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復發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愈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2)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者。
(13)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疾病,能否報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