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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日劑量為200-400 mg/日,分2次服用,個別患者口服劑量高達 1600 mg/日。應用本藥治療時,不必監測血漿托吡酯濃度即可達到妥泰治療的最佳療效。在應用苯妥英治療同時加用本藥治療時,僅有極少數病例需調整苯妥英的劑量,以達到最佳臨床療效。在本藥治療時,加用或停用苯妥英和卡馬西平治療時,可能需要調整本藥的劑量。
上述推薦的劑量適用于所有成人,包括老年人和無腎臟疾患的患者。由于血液透析可清除血漿中的妥泰,因此在進行血液透析期間應將本藥的日劑量補充至原日劑量的1.5倍,在進行血液透析的開始和結束時,補充劑量應分次服用。根據所使用的透析設備的特點,補充劑量可能有所差異。
兒童:兒童用藥的劑量尚無一致意見。可從每日12.5-25mg開始,逐步增加劑量,維持量為每日100mg,分次口服。
在12歲及12歲以下兒童中應用本藥的經驗較少。
注意事項: 已知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包括本藥在內的抗癲癇藥物應逐漸停藥,以使癲癇發作頻率增高的可能性減至最低。在臨床試驗中,每周減量100 mg/日。某些病人在無并發癥的情況下,停藥過程可加速。
原型托吡酯及其代謝產物的主要排泄途徑為腎臟清除,腎臟清除的能力與腎臟的功能有關,而與年齡無關,伴有中度或重度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達到穩態血漿濃度的時間可能需10-15天,而腎功能正常的患者只需4~8天。
與所有患者一樣,劑量調整應根據臨床療效進行(如對癲癇發作的控制、副作用的發生),并且需了解對于已知有腎臟損害的患者,在每個劑量下達到穩態血漿濃度的時間均需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