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3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有消息稱,新的個人所得稅將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全國的個稅起征點有可能上浮到1200元或1500元。廣州財稅專家認為,綜合與分類結合的稅制是一個較好的過渡期;而相對于普遍認為的全國個稅起征點從800元提高至1 200元,2500元的個稅免征工資比較適合廣州市的實際狀況。
對于新的《修正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稅務系李建英教授表示,國家對個人所得稅的修訂是大勢所趨。隨著十幾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征點以及征管等已背離該稅的終極目標,變得越來越不合理了,有人認為是在“劫貧濟富”。國家修訂個人所得稅制以此調節收入水平,是一項全國性受惠的改革。但是,李建英強調,改革針對的是全國,對于個稅起征點已經為1600元的廣州,相應提高起征點已勢在必行。
李建英表示,政策的制定和修訂要有一定的遠見,而不能夠頻繁變動。
她認為,1600元個稅起征點對廣州來說比較科學和可行,但當全國的起征點上調到1200元時,廣州個稅起征點仍然不變的話,就會變得不合理了。
李建英稱,若全國個稅起征點從800元提高至1200元,按照50%上升比例,廣州將上升至2500元左右,這也是合理和可以接受的。因此她建議,廣州的個稅起征點調高至2000-3000元。因為最近幾年廣州的城市競爭力在下降,如果廣州的個稅制不隨全國相應作出調整和改革,將帶來一系列的影響特別是人才的流失。
全國起征點:1200元?1500元?
據《中國證券報》有專家透露,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征求意見的草稿中,曾有1200元和1500元兩種設計。
目前,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質量不一,一些地方已經自行提高了扣除額。例如,北京是1200元,深圳是1600元,多數中部地區是1000元左右。
那么,這次起征點應該提到1200元,還是1500元更適合?
多數專家認為1200元更合適,并且建議允許各地方在20%的范圍內浮動。
但是,對于那些免征額已達到1500元、1600元甚至1700元的城市和地區,即使在1200元的基礎上上浮20%,免征額也只有1440元,所以20%的浮動幅度是不是合適成為業內人士所關心的問題之一。對此,稅務專家、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劉桓表示:“也許30%的幅度能更好地體現地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