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長假即將到來,加班工資又成為職場人士關心的一個問題。日前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維權提醒。
一、長假期間如何支付加班工資?
在7日長假中,5月1日、2日、3日是法定節假日,4日、5日、6日、7日是休息日。用人單位凡在1日到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4日到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二、節假日與休息日的加班工資有什么不同?
根據1999年國務院令《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元旦1天、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各3天,共計10天,而休息日一般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說的雙休日。因為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質不同,所以加班工資也不一樣,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三、怎樣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為690元/月。
四、計算加班工資時如何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五、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是否適用加班工資?
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加班,用人單位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六、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怎樣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七、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水平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水平,但必須比國家規定的更高。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倍數,是國家規定的,用人單位在執行時,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另外,有些單位“一刀切”,不論什么崗位的員工,也不論月工資多少,凡是在長假期間上班的一律按統一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的,這是不完全正確的。對于工資低的員工,如果單位的加班工資,高于按規定辦法計算的加班工資數額的,那么是允許的;但對于工資比較高的員工來說,實得的加班工資就可能低于按規定辦法計算的,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八、過節費可以抵沖加班工資嗎?
過節費與加班工資完全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抵沖,因為用人單位發放過節費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
而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假損失的補償。法律規定勞動者有獲得休息的權利,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法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使得勞動者得不到休息。因此,《勞動法》才規定了數倍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標準。
特別提醒:長假加班怎樣維權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勞動者,五一長假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征得工會和員工的同意。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或未依法足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第一可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仲裁;第二,可撥打勞動保障熱線12333舉報,或直接到各區縣勞動監察機構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