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正常和異常心理的判斷標準 我們承認心理有正常和異常之分,因為在許多情況下,兩者有著實質性的差異不能不加區分。我們不能認為堅信自己行動受到“最先進電子儀器控制”,斷言“思想被竊聽”的人仍處……
我們承認心理有正常和異常之分,因為在許多情況下,兩者有著實質性的差異不能不加區分。我們不能認為堅信自己行動受到“最先進電子儀器控制”,斷言“思想被竊聽”的人仍處于心理正常范圍。因此在正常和異常之間必然存一種界限,這是確定無疑的。但是,心理正常卻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到處適用的絕對標準,心理政黨和異常的界限有時隨時代的變遷與社會文化的差異而變動。。因此,正常和異常的界限又是不能絕對確定的。判斷一個人心理是否變態,只有把他的心理狀態和行為表現放到當時的客觀環境、社會文化背景中加以考慮,通過和社會認可的行為常模比較,以及和其本人一貫的心理狀態和人格特征加以比較,才能判斷此人有無心理變態,以及心理狀態的程度如何。如果一個人能夠按社會認為適宜方式行動,其心理狀態和行為模式能為常人所理解,即使他有時出現輕度情緒焦慮或抑郁現象,也不能認為他的心理已超出正常范圍。換言之,心理正常是一個常態范圍,在這個范圍內還允許不同程度的差異存在。
既然我們認為兩者之間存在著相對的界限,那么,區分心理正常或異常就是可能的了。